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对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作出部署,其中特别提到要“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”。
2023年7月,中央政治局会议便提出要“活跃资本市场,提振投资者信心”,中国证监会更是提出要建立“以投资者为本”的市场,要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。正是在此基础上,《决定》提出了“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”,较之于过去片面强调股市融资功能的做法,《决定》的这一提法是一个重大进步。
那么,如何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呢?
一方面,在投资端,有两个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和解决。
一是在投资者队伍建设方面,应组建平准基金,这是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中至关重要的一环。虽然在投资者队伍建设方面,管理层一直强调引导长期资金入市,一直鼓励社保基金、保险资金、养老基金加大入市比例,但这些资金都有盈利要求,在股市赚钱效应不足的情况下,它们也不可能大幅提高入市的比例。因此,在关键时候能够维护股市稳定的只能是平准基金,这也是“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”的重要保证。
二是要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。这既包括制度建设上要重视对投资者的保护,也包括在日常实践中要切实赔偿投资者损失,而不是让投资者独自面对司法诉讼,要尽可能用行政手段或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来让投资者得到赔偿。同时,还要建立投资者赔偿基金,在上市公司缺少赔偿能力的情况下,给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赔偿。只有投资者的利益切实得到保护,才能提振信心,让更多的投资者加入到股市中来。
另一方面,在融资端,需要解决以下四个问题。
一是开展融资者教育,让IPO公司及上市公司董监高全面熟悉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,做到知法守法,避免无知者无畏的事情一再发生。
二是要确保融资的质量。这方面,既要保证新上市公司的质量,又要保证再融资的质量,要限制绩差公司的再融资。同时,对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,要实行责任制,杜绝上市公司借并购重组进行利益输送行为的发生。
三是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。比如,将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控制在30%以内,避免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过高,将股市当成“提款机”;又比如,把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结合起来,在二级市场极度低迷或跌破重要点位的情况下,直接叫停新股发行事宜。
四是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的行为加以规范,加大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,尤其是在执法的过程中,要从严查处、从重处罚。这是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的需要,同时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。
(文章来源:大河财立方)